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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教党〔2007〕8号

关于印发《韶关市教育局机关“效率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

现将《韶关市教育局机关“效率年”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局机关“效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

 

韶关市教育局机关“效率年”活动实施意见

 

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是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体现,是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关键环节,是加快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了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理念,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市直机关中开展“效率年”活动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效率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和谐韶关的任务,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为主旨,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坚持教育、监督和奖惩相结合,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和维护局机关良好形象,进一步优化行政环境、执法环境、服务环境,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目标:建设学习型机关,形成人人自觉学习的良好风气,机关队伍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建设服务型机关,热心为基层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发展和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热心为群众服务,尽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建成基层满意、群众信任的机关。建设效率型机关,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设创新型机关,切实转变机关职能,强化管理,加强服务,建立“创先争优”机制,力争我局机关工作在山区市乃至全省教育行政机关中处于先进水平。建设廉洁型机关,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格局,刹住各种歪风邪气和不廉洁行为,提高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建设和谐型机关,形成讲大局、讲团结、讲协调、讲合作、讲宽容,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的机关氛围,形成工作合力,创造最佳业绩。

二、开展“效率年”活动的主要任务

1、大兴学习之风。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以良好的学风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组织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活动,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引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知晓政策,树立信心,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发展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建设美好韶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转变机关职能。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健全重大事项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庆典活动,清理不切实际的各种检查评比,精简压缩会议和文件。

3、改进机关作风。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否定备案制、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追究制,切实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问题;严肃组织纪律,健全工作运行协调机制,保证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搞小团体利益等问题;改进服务态度和质量,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切实解决高高在上、脱离群众,“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坚持廉洁为民,做到干净干事,切实解决“吃、拿、卡、要”等问题;建立“创先争优”机制,形成积极进取、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玩风太盛、精神不振、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问题。

4、加强机关效能监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的决定》(韶市联〔2004〕13号)精神,经常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群众投诉的查办、督办工作,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限时办结、群众满意。

5、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严把机关工作人员入口关,大力加强机关队伍培训,提高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坚持竞争上岗制度,推行岗位“双向”选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考核奖惩机制,鼓励开拓创新,支持真抓实干,充分调动机关队伍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活力,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效率年”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4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效率年”活动作出全面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2、查找问题阶段(4—5月)。各科室要围绕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和谐韶关的目标任务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查找不足与差距,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3、整改提高阶段(5—11月)。各科室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和责任人。同时,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机关工作和干部行为,全面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对违反政策和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4、总结评比阶段(12月)。各科室要认真总结这次活动情况。局“效率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对这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深入发动基层和群众参与“效率年”活动,把机关作风好坏的评议权交给群众,将评比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效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机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成立市教育局机关“效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林添海任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淑辉,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纪工委书记张力军,市教育局副局长肖狄荣,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许绍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张红娟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2、明确职责分工。各科室要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效率年”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加强督促检查。局机关“效率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这次活动的这次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科室要及时向局“效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开展“效率年”活动的情况。

市直各学校可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精神,参照此《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有效组织开展“效率年”活动。

 

 

 

主题词:机关“效率年”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市直机关“效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韶关市教育局机关“效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778745  传真:863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