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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构建和谐韶关

教育局职成教仪支部

发布时间:2006-05-22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征程中继续当好排头兵,是胡锦涛总书记两次视察广东时提出的殷切期望。如何继续当好排头兵,是一个事关我省发展大局的重大课题。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对“十一五”时期做好各项工作提出了总的要求,明确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走在全国的前面,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有机统一和全面进步。落实这“三个走在前面”,正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着眼点,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在坚持“继承、创新、发展、提高”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树立不甘人后、争当排头兵的思想观念,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把“三个走在前面”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村镇协调全面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

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构建和谐韶关的有效载体

由于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导致不稳定因素比较多。当前,我市个别单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同时群众反映意见、表达利益诉求的方式正在发生新的变化,一旦意见反映和诉求表达的渠道不畅,或者未能及时化解,就会出现一些过激的诉求方式甚至演变为暴力式的直接对抗,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就是要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克服和纠正只重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稳定的片面做法,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把握新时期社会矛盾产生、发展的规律,提高领导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五大本领”,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和机制建设,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我市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

二、展排头兵实践活动,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实际行动。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走在前面是排头兵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之一,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实际上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的“自选动作”,是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种新的载体。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就是要推动各级、各有关单位党员干部按照“三个走在前面”的新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方案,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以及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继续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新成效,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韶关的各项工作,为“十一五”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三、结合实际,在工作中做合格的排头兵。

坚持与时俱进,弘扬创新精神,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先锋队和排头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奉献青春。当前最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把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化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为实现东城区在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列的目标奉献青春、贡献力量。

      主办单位:中共韶关市委教育工委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